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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起民意代表質疑管制員不顧飛航安全要求航機高速飛行,再此說明:管制員職責為保持航空器與航空器與地障之隔離,本文中速度之運用皆為管制員對飛行員之授權,機長為最後安全之決定者。且機長必須於對航空操作可能有負面影響之狀況時請管制員修改其他指示。

塔台搖鈴到近場台,告知M航一架從高雄飛渡來的飛機,必須在2300L降落松山機場,超過一分鐘航務組都不會給他落。當時時間.. 約2220分。
塔台聽起來好像很緊張,剩下40分鐘了,真的來得及嗎? 我們連起飛條都還沒收到耶,但是聽說他已經在高雄後推了。40分鐘的時間要從松山到高雄似乎真的很拼。於是換我把這消息傳遞到西部去,並且請他轉達給高雄近場台轉達給飛機。鮮少有飛機在起飛前,航管單位就已經這樣為他做動作。

大概2227分,我在IBAS(獨立備份航管系統,它可以看到全台灣的飛機)上看到這架飛機起飛了,用IBAS自動計算的過點時間,唉呦根本就不准!怎麼可能兩分鐘從高雄飛到西港,好吧,既然飛機執意要衝了,那我們就多幫點忙吧。

當時我在資料席兼管松山的進場,便協調西部只要他那裡沒有問題,就可以直接定向ZONLI(中壢)。一般飛機需要飛過後龍在轉折上來,直飛中壢可以省下很多的時間。等到飛機到了我的手上,我改讓他直飛TAZAN(泰山),那是松山儀器降落系統在五邊線上的一個中間進場點,同時同意他保持最大速到TAZAN前10浬。到此,我們ATC基本上已經沒有其他可以做的事情了。我相信在其他單位這架飛機一定是一路直飛上來吧。

接著我問他FMS上面的落地時間是哪時候,他告知是2258。我把這個數字告知塔台,塔台卻依然很緊張的樣子,還跟我說"我判斷他是來不及啦,這樣我很難做人",塔台似乎感覺這個尷尬的時間對他有點困擾,"很難做人"似乎有點想太多了,我跟他說,反正飛行員都想TRY了,你就讓他飛吧,真的不行就拉出來啊,那是航務組要的,又不是我們ATC的要求。

照著MVA逐步下高度,並且頒發了進場許可,我告知飛行員你可以自行調整空速。接下來就看他自己表演了。結果飛機在2259L順利降落,我想松山航務組應該眼睛都掉出來了吧!

除了M航自己飛行的速度調整外,我想他們也是抓準ATC會一路給他們直飛的預測,的確,如果這一次ATC都沒有讓他們直飛的話,這一次是絕對不可能在要求的時間內降落的。但是這個過程中我們其實也對松山航務組有點不滿,幹麻為了輿論而在意那一兩分鐘,飛機有多吵?我一點都不覺得勒,而且萬一民眾家的時鐘都調快幾分鐘,對他來說還不是一樣超過時間!為了這樣子,等於把壓力擺在飛行員身上,萬一衝出問題來怎麼辦呢?是晚個兩分鐘重要,還是飛行的安全重要呢?或許也可以歸咎到航空公司自己調派的時間太緊,如果依照標準的飛行路線時間,航空公司應該要放棄這趟飛行的,否則ATC到時候因為有什麼因素無法配合飛行員直飛的請求,這趟無效的飛行又要算到誰頭上?

看著雷達的飛機,我想起了過去曾經因為自己心急,在飛CESSNA時忘東忘西的,真是危險極了!我腦海中浮現著不安的畫面,只期待這一切都是平安的...  還好,這一切都是喜劇收場!算是航管單位的團隊努力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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