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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通過民航人員特考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修正案,放寬三等考試飛航管制類科應考年齡上限為35歲【2007/3/1更新】
考試院院會今(1)日審查通過考選部所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附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科別及應試科目表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本項考試四等考試飛航管制類科及放寬三等考試「飛航管制」類科應考年齡上限為35歲;並修正各等別各類科普通科目「中華民國憲法(概要)」為「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及修正相關類科專業科目。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民航運輸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環節,為配合政府跨世紀提升國家競爭力之總體目標、順應航空科技之最新發展及確保飛航安全,新進民航人員的基本學能和未來工作專業表現與民航運輸安全運作息息相關。為使民航人員的核心知能與時俱進,該部經邀集相關機關代表開會研商並徵詢各界意見,通盤檢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應試類科、科目、應考年齡及相關類科體格檢查標準規定後,審慎提出本項考試相關規定修正草案。
林嘉誠同時表示,為提高評量效能,除依用人機關核心職能檢討應試科目外,另因應國際民航組織要求,增訂三等考試飛航管制類科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須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指定之航空英語能力檢定,俾使我國飛航管制人員之航空英語專精能力達到國際航線英語能力之規範。
考選部表示,相關修正條文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登載。又本項考試預定於96年8月18日至20日舉行,預計在5月中旬公告本項考試並受理報名,屆時歡迎有志從事民航工作之優秀人才,把握機會,踴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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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放寬到35歲,我唯一想到的就是學習能力的問題.現在上進階班,大家都在體力和理解力上有點退化了,要讓一群接近40歲的人從頭開始,那可真是一大挑戰!等到要學雷達時都不知道幾歲了呢!當然啦,有興趣的一定會好好地把他學好的!

我覺得這次修改後的難度會變高,法學知識又是一個無邊無際的課題,飛行原理好像也不是那麼容易.在訓練時還要同時拿到ICAO level4的檢定.. 這對新人來說其實吃虧極了.因為很多的航空英文是需要在實作中累積的能力...

既然他們這樣決定,那麼就恭喜有志加入航管圈子,卻又超過剛30歲的朋友們.這是你們的好機會,好好把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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